贷款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10年
贷款利率:按照本行有关利率规定执行
产品简介:我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我行给予房地产开发商楼盘合作方授信额度后,由开发商向我行推荐借款人,经我行审核批准后,向符合条件的法人发放的用于购置生产、经营、仓储、物流等所需的办公楼、厂房、仓库等工业房产和商业房产,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或全程性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法人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的中长期融资业务。
客户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申请本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合法经营且无不良记录。
(二)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成立二年(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从事三年
(含)以上。
(四)主营业务清晰,但不得以房产出租经营为主业。
(五)有正常的资金需求,按揭房产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现金流来源稳定,有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六)借款人必须符合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方式: 法人办公楼、厂房、仓库等工业房产和商业房产抵押。
需提供相关资料:
1、借款人及担保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证书。
2、借款人及担保人真实的前二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二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年度报表原则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借款人及担保人最新章程。
4、房产购买合同及已缴付房款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