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信用、保证1—200万元,抵押、质押1—500万元
贷款期限:1—24个月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根据借款期限、担保方式、资信状况等综合确定
客户对象:象山县内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担保方式: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所需资料:企业客户作为借款人及担保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包括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事业单位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资信等级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若是授权办理,相应提供有效授权代理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签字及印鉴样本。
3、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借款人在我行贷款不超过50万元,可免于提供报表。
4、借款人、担保人开户许可证。
5、借款人、担保人实行董事会、股东会、合伙制的,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等,应提供董事、股东、合伙成员名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注册验资报告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证明,合伙制企业借款人还需提供经合伙人成员签字的有效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
6、借款人、担保人为外资(合资、独资)企业的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其外汇登记证。
7、借款人非国有、集体企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婚姻状况证明,有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
8、承包和租赁企业应分别有发包方或出租方同意借款的书面证明。
9、申请抵(质)押贷款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关权证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