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69号),自2021年9月30日起,我行调整票据业务收费标准,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调整前收费标准 | 调整后收费标准 | 服务对象 |
1 | 支票工本费 | 10元/本 | 免费 | 所有对公客户 |
2 | 支票挂失费 | 按票面金额0.1%收,最低5元 | 免费 | 所有对公客户 |
如您对上述收费项目调整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行服务热线:65006582,感谢您的支持与信赖!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2021年9月29日